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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旅游消费的新趋势

一、旅游业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产业二、国际旅游区域的重心将向东转移三、国际旅游客源市场趋向分散化四、国际旅游方式趋向多样化五、中远程旅游渐趋兴旺六、国际旅游对旅游安全更为重视

国际旅游消费的新趋势

2,海南或2030年禁行燃油车国内其他城市还会远吗

海南或2030年禁行燃油车,国内其他城市未必会与其同步的,毕竟海南省定位是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因此对环境保护方面尤为看重,2030年禁行燃油车就是为此考虑,但是其他省份和城市的发展,定位不同,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我看你小伙是活腻歪了,,,,就你那破驴还上107?

海南或2030年禁行燃油车国内其他城市还会远吗

3,分析旅游市场的基本方法是

不管分析什么市场,都遵循同一个思路。 1、宏观经济环境:如果是国际旅游市场,就分析世界经济,如果是中国旅游市场,就可以分析中国的经济环境。(因为旅游属于弹性很大的消费,人们的经济收入水平直接影响旅游业的市场情况) 2、政策法律环境:中国和其他各个国家对签证阿,旅游者入境的相关规定阿之类的。 3、旅游市场的细分:按距离远近可以分为,近郊游,国内游,出境游等等。按目的可分为人文类,景观类,休闲类等等。按方式可以分为自助游,组团游等等。 你可以分析一下这不同类型的旅游都针对的怎样的消费群体,他们有什么样的特点。与目前的政策,法律,经济环境是如何相互影响的。 还有特殊事件,如日本地震,对日本游的影响,旅行社是怎么应对的,消费者又是怎样的反应,都是可以好好考虑一下的。 以上这些都是个人见解,希望对你有帮助。 无转载,非权威,请慎重使用。

分析旅游市场的基本方法是

4,古城东方怎么样

挺好的呀~~古城东方---世星文旅 升级和复兴古城之路开拓者。2013年,由丽江世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投资40亿,打造了一个占地500亩,在丽江乃至在西南、中国标杆性的旅游文化和商业综合体——古城东方项目。这个项目承担着丽江古城商业发展良莠不齐,如何从同质化、低品质的商业业态向高端的、市场化的业态形式转变的使命。这既是项目的文化内涵所在,也是项目本身的内核精神价值体现。而创建于2003年的丽江世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历经十年磨砺,开发过威斯顿联邦大厦、神仙树大院、SOHO费城、翰林印象、水岸名邸、峨眉?山与湖、天下名宅等大盘名盘项目。这次在丽江投下重磅一子,将丽江古城东大门打造成为丽江古城内部真正意义上的、面向国际化的商业综合体,这既是丽江古城的全新升级与复兴之举,也是云南省旅游地产行业的一次全新的变革。世星文旅即将把一个国际化的新古城呈现在世人面前,同时,也将成为丽江古城与国际化接轨这条古城发展的必由之路的开拓者。“丽江旅游如何从观光型向度假型转变,旅游地产的开发除了依托自然资源外,更应该注重旅游两个字的发挥。客户到了非居住地旅游,他要如何通过物业实现旅游的吃喝玩乐,这是开发商要考虑到的问题。”——这是丽江世星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丛丹对旅游地产的新定义。纵观中国旅游地产格局,鲜有开发商能顶着物业自持对现金流的压力,重金重义的对项目配套与产品核心价值进行深挖,致使绝大多数项目的圈地造城,最后都是浮云。只有房子,旅游功能得不到体现,旅游地产项目常常沦为空壳,而古城东方将是这一传统旅游开发模式的转变者!古城东方是中国唯一在世界遗产保护区内的大型旅游商业复合地,也是丽江古城内唯一的可售私产。项目位于大研古城东侧,占地500亩,是丽江的形象窗口。这里保留着丽江古城纳西文化的根性精髓,与大研古城核心区无缝对接,将形成一个集度假物业、ALILA精品度假酒店、高端商业、会展中心、艺术交流平台、特色餐饮于一体的大都汇。古城东方作为古城的一份子,担负着使丽江的传统文化得以活态传承,使纳西人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得以沿袭发展,使人杰地灵的自然生态得以维系保护的重要使命,也是让世界重新聚焦丽江古城的契机。古城东方 中国首席旅游商业复合地??全方位升级规划,更加丰富的商业形态,与大研古城区形成互补,提升古城商业品质,增加游客在古城的停留时间,从更多角度深入了解和品味丽江。古城东方将助力丽江古城成为“中国假日”的代言人,与世界高端度假文化真正对接。?古城东方投资40亿,规划以甘泽小镇、茶马井肆、纳西技艺、古城会馆、花马合院、ALILA酒店六大业态组成,倾力打造集古城文化符号,商业综合资源于一身,融合纳西文化与当代文化之大成的商业与住宅城邦。古城东方更不遗余力地挖掘旅游商业的可能性,不仅将会出现古城首个具备高端国际商洽接待服务的会展中心,更将引入国际顶级精品度假酒店ALILA入驻。它的出现,从此也将改变丽江顶级奢侈度假酒店消费格局。古城东方与大研古城区血脉相融,合并成完整的丽江古城,包含完整的纳西文化精髓,是大研古城一母同胞的双生地。它也是唯一可在世界遗产保护区内开发的旅游商业复合地,而这无疑是整个中国乃至世界独一无二的先例。它的文化内涵、稀世价值以及商业潜力必将引来世界对丽江的全新聚焦及关注,其位居中国旅游商业地产首席已毋庸置疑。丽江是中国万卷河山中的一座奇城,传奇的历史文脉,独特的民族风情,令无数慕名前来的人们为之倾倒。丽江也是世界度假胜地的绝佳代言人。随着旅游热潮,大批游客涌入丽江,不仅带动了周边区域经济的提升,也为房地产行业发展提供了契机,特别是为文化产业型旅游地产带来了新机遇。丽江从来不缺乏人气。从2008年625.49万人,到2012年逾1600万人,每年旅游总人数高居全中国旅游目的地接待总人数榜首。据相关机构预计,2015年丽江旅游总人数将达2650万人。旅游人口与商业经济冲击下的古城,越来越拥挤。丽江旅游行业的发展应该是面向世界的,仅靠文化的传承和保护远不足以支撑未来丽江的旅游发展趋势,古城的商业形式也需要转型升级。拥有独具魅力的纳西文化和得天独厚的自然风情、800年历史的丽江古城,文化传承和商业升级是摆在丽江旅游产业前行道路上的一个问题,古城的蜕变与升级势在必行。
古城东方,位于云南丽江大研古城东侧,属于世界文化遗产古城保护区的缓冲区,距大研古城仅2公里,从机场、火车站进入丽江的必经之道,地理位置优势极其突出。项目占地550亩,开发面积20万平米,总投资40亿。项目特聘请权威古建筑设计机构,国际一流团队建设,定位丽江城市会客厅,以文化演艺、旅游观光、休闲娱乐、餐饮购物、生态度假体验为核心,形成高端企业会所、精品创意时尚度假MALL,站在全球化视野,打造丽江一张全新的国际旅游名片。
古城东方位于丽江大研古镇门户位置(马踏飞燕转盘处),距古城四方街1.7公里。项目北临金虹路南临祥和路,西连古城,东临金安路。交通还算是比较方便吧。

5,旅行社挂靠经营办不了营业执照挂靠怎样生存

一、旅行社挂靠经营的方法和弊端  1.旅行社挂靠经营的方法  旅行社挂靠经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其他企业法人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允许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法人为被挂靠人;使用被挂靠企业法人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为挂靠人。在旅游业中,各挂靠社对外自称是某旅行社的某个营业部(如国内部、外联部、业务部等等),每年向被挂靠社交付一定款额的保证金或按经营比例交纳“管理费”,被挂靠社则转让其企业性质和名称。各“营业部”在经营中均独立核算、自设账户、自备护照、自持公章和财务章,形成非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  2.旅行社挂靠经营的弊端  经营挂靠社的人员中,有一些是从大的正规旅行社中跳出来“单干”的,他们有一定的客户群和从事旅游业务的经验,但大部分人员则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往往是“打一枪,换一地”,出现问题则马上作鸟兽散。因此,这种经营方式存在着多种弊端,主要表现在:  (1)权利义务的不对等,给被挂靠社带来了经营风险。从表面上看,采取挂靠经营方式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但实际上,挂靠社在对外经营活动中,是合同的实际主体,享受合同权利,承担义务;被挂靠社是挂靠社对外名义主体,不享有对外经营合同的权利,也不承担相应义务。当一旦发生经济纠纷,第三方必然首先向作为合同主体的被挂靠企业法人追偿,此时体现的是被挂靠企业法人在承担义务上具有优先性。因此,挂靠社不用承担任何经济风险,只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被挂靠社只享有收取相对较少数额的固定收益的权利,却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债务、投诉等经营上的风险和义务。  (2)服务质量存在不确定性,消费者权益无法保证。一些挂靠社仅是租借宾馆的一个房间或一个临街的门面房,两张桌子一部传真机,为招徕顾客,千方百计压低报价,为了不做亏本生意只能在团队行程中做文章以获得盈利。若收的客人不能达到盈亏平衡点时,则几家旅行社的客人拼在一起做散客拼团,即所谓“卖猪仔”。笔者曾在一个风景区工作过,当问起游客是哪个旅行社的客人时,游客有时会说:“不知道,一大早上车已被卖过几次了。人家只说跟那个导游走。”这样的旅游行程顺畅则已,若有什么意外,游客都不知去哪里投诉,何谈权益保障。  (3)恶性竞争削弱内资旅行社的竞争能力。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的旅游市场体系与国际旅游市场体系将会全面对接。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的承诺,在2003年年底以前允许外商在中外合资旅行社中控股(这点中国已经提前做到);在2005年年底以前,允许外商在我国成立独资旅行社(以上两点中国已经提前做到)。与在规模、人才、信息技术、管理经验上均具备完善的经营运作体系的外资社相比,我国的旅行社则是“小、散、弱、差”。旅行社“营业部”数量的增加则进一步加剧了旅游行业中的混乱局面。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加之竞相压价,如何能形成一个城市旅游接待业的品牌呢?又何谈与国际接轨呢?因此这种内耗的必然是削弱内资旅行社的竞争能力。  (4)逃漏国家税收。营业部单独进行税务登记,旅行社既缺乏将其税收统一交纳的热情,也缺乏营业部税赋缴纳的监督,相当多营业部存在假账目、假报表,其对税务部门或报零收入或报亏。因此形成税务部门和旅行社两不管的真空地带,逃漏税的空间很大。  (5)不利于旅行社人力资源的管理。这种营业部的经营形式给挂靠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挂靠与被挂靠双方都是心照不宣的。因此,一些大社中的业务骨干,难免会对“单干”有所向往,在客户群、人际关系、经济实力等条件成熟时,付诸实施,使旅行社这个本就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更是“岁岁年年人不同”。  二、旅行社挂靠经营方式形成的原因  1.双方经济利益的驱动  从挂靠经营者角度来说,申请挂靠的人多是多年从事旅游行业的旅行社业务人员或一些“老导游”。他们大多是有稳定的客户群作保障,有一定的业务功底作基础,也有一定的资金,但还不足以向旅游局交纳质量保证金,或者交纳以后,再无流动资金,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怎么办?申请挂靠在一个大社下,解决掉这些障碍,并且挂靠在大的国际社下,既有响亮的招牌,又能做出境业务,而这一块的利润率要远大于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利润率。  从被挂靠社的角度来看,向旅游局交纳的质保金占用了旅行社大量的资金,想要开拓市场,也要资金的投入。而向挂靠者出借经营资质,通过收取可观的管理费,则可以缓解资金方面的压力。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评价标准过于单一  旅行社每年接待游客的数量是旅游行政部门对旅行社年度排名的主要评判依据。这就促使各旅行社把挂靠自己的各营业部的业务量也合并到自己的报表中,作为自己在收入和接待人数方面的数据来源上报旅游行政部门,以保证自己在地方乃至全国的行业排名。这种单一依据的评价模式又怎能不促使挂靠营业的“遍地开花”呢?  三、对于旅行社挂靠经营方式的解决对策  1.建立企业诚信机制,改革旅行社评价标准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为各个旅行社建立诚信档案,一旦发现旅行社有违法转让资质的行为,则给旅行社降低一个诚信档次,给予经济处罚并向社会通报。改革对旅行社的评价标准,除了以接待数量和营业收入为依据外,还要对旅行社的诚信状况、服务质量、游客投诉加以综合量化考核,以此作为旅行社行业排名的依据。  2.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举报制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尽可能多的向受众提供信息,引导游客和居民正确消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鼓励对于挂靠行为的举报,同时注意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违法经营。  3.对旅行社行业加以引导,鼓励有一定条件的挂靠营业部合法经营  随着法规的不断完善,挂靠经营模式不可能长期存在,对于不少的挂靠者,他们在挂靠别人的同时也在不断发展完善自我,争取独立经营。随着我国的入世,对外资旅行社承诺的逐步兑现,外资旅行社进入中国市场的脚步不断加快,如果一味对内资社加以限制,也不利于促进我国旅行社业的发展。可以参照中旅总社的“控股并购”模式或广之旅的“品牌特许加盟”模式对各挂靠营业部加以引导,使其成为各旅行社的分社或报名收客点,走国外大批发商与小零售商的垂直分工路线。  在外资加速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今天,国内的、尤其是有一定规模与声望的旅游社,若仍然以自己的挂靠社经营业务的简单累加来巩固自己在行业中的排名与地们,则无异于“杀鸡取卵”。虽然旅行社集团化经营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必将是我国旅行社业未来发展与壮大、并与外资社竞争的主要途径。
可以办的,挂靠 时就会管的。 1,  旅行社挂靠经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其他企业法人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2,挂靠经营即是指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与另外的一个经营主体达成挂靠协议,然后挂靠的企业、合伙组织、个体户或者自然人使用被挂靠的经营主体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被挂靠方提供资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并定期向挂靠方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经营方式。2允许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法人为被挂靠人;使用被挂靠企业法人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为挂靠人。在旅游业中,各挂靠社对外自称是某旅行社的某个营业部(如国内部、外联部、业务部等等),每年向被挂靠社交付一定款额的保证金或按经营比例交纳“管理费”,被挂靠社则转让其企业性质和名称。各“营业部”在经营中均独立核算、自设账户、自备护照、自持公章和财务章,形成非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3, 先努力经营,最终凭借自己的实力成立、经营和发展旅行社,并开始建立具有一定规模的经营会议、奖励、豪华、特种旅游产品的专业旅行社,做好产品,形成自己的特色。
你挂靠旅行社不就是主要为了走账和发票吗?要不你还挂靠干嘛啊总社只会给你提供一个旅行社的资质,就是你能有资格从事旅游行业的相关。 你挂靠的时候已经是协议好挂靠的费用了,那就是等于是你们之间的协议管理费,所有发票的税是要你自己交的。如果你弄门市形式的需要你自己有单独的税务,如果你是以挂靠一个部门的话,那有需要票的时候就去社里面开,但是你没有独立对公账户
你当时挂靠加盟门市的时候就应该明确是要有营业执照的,如果你到现在还没有营业执照, 证明你挂 的旅行社就有“蒙事儿”嫌疑, 如果我的旅行社在本市有加盟商挂靠,我是必须协助他办理营业执照的!否则,是我的部门没有营业执照(我)总社也是有责任的!蒙了钱就完事了吗?我非常理解你的现在状态,无法面对客人的质询、收钱费劲、销售更不利。 你现在的解决办法应该是“名正言顺”进行经营,否则你的业务照样难以开展, 如果挂靠社不给你支持, 你是有权利告他们的,(当然要看协议是如何签订的)关于如何生存的问题,我建议你仔细的审视你的产品, 产品的受众人群是你努力的方向,艰苦奋斗+斗智斗勇,是现在旅游经营的基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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