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1,私人帮旅行社介绍旅游团需要签保密合同吗

你所说的保密合同是什么,是针对旅行社让他不准透露他们的真实身份还是针对你的
应该不用吧。

私人帮旅行社介绍旅游团需要签保密合同吗

2,办签证资料给旅行社需要签保密协议么

没有, 办签证资料没涉及什么保密关系。 你需要提供的是身份证以及出去理由,相关单位证明。 一般都是有旅行社帮你安排。你要找的旅行社是正规的有资质的就可以。
不签人家就是不给你办啊。万一你在日本撇开旅行社自己去嗨出了事旅行社肯定不负责啊

办签证资料给旅行社需要签保密协议么

3,为什么要签保密协议不懂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订立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合订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签订保密协议,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保密协议的主要内容一般包括:保密的内容和范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期限、侵犯商业秘密的赔偿责任等。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者入职时签订,也可以在入职后协商签订。对拒不签订保密协议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权不予聘用。但是,保密协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协议条款所确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得显失公平。
客户退货,需要签订保密协议,是为了避免退货消息泄露出去后对公司经营或者对其他客户造成影响。同时也是对供应商的一个保护。

为什么要签保密协议不懂

4,什么是保密协议

21世纪是信息社会,也是竞争的社会,信息就是竞争优势,就是金钱。每个单位都非常清楚这一点,然而几乎没有单位能由一个人独立运作,总是需要许多人协同配合才能运转。这些人中有的是公司的创建者,有的是高级管理人员,当然也少不了一般雇员。其中一些雇员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对公司生存具有重大意义的信息,例如秘书、财务都可能接触到公司的客户各单、最近的投资方向等信息。这样公司就面临一种风险:即员工一旦离开公司,就可能把这些重要信息公布出去,或者透露给自己的竞争对手。保密协议就是为了防范这一风险应运而生的。 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也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或者单独签订保密协议。”如果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员工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的损害填补原则确定,即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能够确定的,根据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损失难以计算,则员工的赔偿金额为员工在侵权期间因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利益,即在侵权期间获得的工资或其他收益。 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 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而定。保密条款或保密协议中应写明保密的范围、期限、员工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及员工违反保密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保密的期限一般与劳动合同期相同,如长于劳动合同期,则长于合同期的保密期限一般通过竞业限制条款来约束。《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十五条还1规定“商业秘密进入公知状态后,保密条款、保密协议约定的内容自行失效。” 保密协议义务有以下几项: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不泄露公司的保密信息,如果公司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保密信息,员工也不得泄露该保密信息;  2.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如果公司对外承诺不泄露属于他人的商业秘密,则员工也不得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人泄露。   3.正确使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4.不得利用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为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牟利。 5.妥善保管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相应的员工不得为以下行为之一:   6.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私自抄录、复制、电邮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携带出公司范围或者提供给他人阅读、复制、传递;   7.将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传递给公司的竞争对手;未经公司授权,以公司的名义或以公司员工身份对外发布、提供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8.在离开公司后,以在公司获得的保密信息为其他企业或个人服务或牟利;   9.通过其他任何途径或形式泄露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们、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

5,签订保密协议有什么意义

签订保密协议可以防止人为泄密。现如今信息尤为发达,当有一个很好的项目或科学研发这类时,一般都说签订保密协议,防止商业机密和相关一些技术泄露,导致产生巨大的损失,保密协议都会包含一条协议,就是签订人如果以后泄密,将会面临巨额的赔偿。扩展资料保密协议一般包括保密内容、责任主体、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保密协议可以分为单方保密协议和双方保密协议。单方保密协议是指一方对另一方单方面负有保密义务的协议。在签订保密协议时,双方既可在《劳动合同法》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采取法定的书面形式,并做到条款清晰明白,语言没有歧义。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将要承担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在保密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如何使用商业秘密、涉及商业秘密的职务成果的归属、涉密文件的保存与销毁方式等内容,有特殊条款的还应以列举方式进行约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密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可以有几种表现形式: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合并为一个合同,也可以单独签订保密协议。保密义务是员工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是必须向义务员工支付保密费保密义务是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后,员工的义务之中就包括了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保守义务。用人单位即使没有向员工支付保密费,甚至即使没有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员工也有保密的法定义务。或者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的正常工资里面就包含了保密义务的对价。至少在大陆现行劳动法下主流的观点和司法实务都是这么认为的。有的HR会问,那么保密协议的签订意义何在呢?我们认为至少有以下四点意义:其一,明确保密的范围,约定一些保密措施。保密性本身就是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之一。如果没有证据表明用人单位对材料或信息采取了一定保密措施,就不能认定其属于商业秘密。而保密协议中的约定就可以作为用人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证据。其二,如前所述,虽然保密协议不能约定违约金,但可以约定损害的计算方法和范围。其三,可以就知识产权的归属做出约定。其四,对员工遵守保密义务有一个提醒、警示的心理作用。通常,工资里有保密费一项时,员工会更加认真的履行保密义务。
1、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在我国,法律允许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通过合同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一款也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3、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保密约定,既可以以保密条款的形式写入劳动合同,也可以单独订立一份保密协议。两种形式的效力是相同的。4、签订保密协议主要意义在于,可以约束相关知情人员,不得随意泄漏,否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其实注意好以下几点就好一、保密的内容,这个很重要:内容是什么,内容的范围包括哪些,是不是合理的。因为这些牵涉到你工作以及离职后相关的很多事项,考虑目前和现在内容对你有什么影响。二、协议的期限,这个是比较明显的一个,一般不会太长,这个会影响你离职之后多长时间内才能从事协议限定的相关工作,最好是从实际出发,看看你离职之后多久这个秘密就没什么意义了来确定期限。三、最后一个就是违约以及保密公司应该支付你的费用。这个必须要想好,这个是比较直接的利益纠葛了

文章TAG:国际  国际旅  国际旅游  旅游  国际旅游为什么签保密协议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