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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用A的个数来划分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共分为几级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全国旅游区(点)实行四级划分。 该标准从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年接待海外游客量、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品位等10个方面将旅游区(点)划分为AAAA级、AAA级、AA级、A级共四个等级,有了这个标准,游客在选择旅游景点和各项服务时将心中有数。

我国用A的个数来划分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共分为几级

2,旅游景区评定细则

去百度文库,查看完整内容>内容来自用户:超级李登飞12评定细则   说明: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局令第23号)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GB/T17775-2003)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本细则共分为三个部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细则三:游客意见评分细则   各等级景区需达到如下条件: |细则一|细则二|细则三|5A|950分|90分|90分|4A|850分|80分|80分|3A|750分|70分|70分|2A|600分|60分|60分|1A|500分|50分|50分|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说明   1、本细则共计1000分,共分为8个大项,各大项分值为:旅游交通140分;游览210分;旅游安全80分;卫生140分;邮电服务30分;旅游购物50分;综合管理195分;资源和环境的保护155分。   2、5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950分,4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850分,3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750分,2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600分,1A级旅游景区需达到500分。      细则一计分总表 |分值情况|负责人签字|评定日期|自检计分| | | |推荐单位计分| | | |评定单位计分| | | |     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说明:10栏为打分点,所有 10 分值总和为1000分。细则二: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5a旅游景区质量等级与评分细则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与评分细则 细则一:服务质量与环境质量评分细则 本细则共计 1000 共分为8个大项,共计216个评分点,各大项分值为: 旅游交通 130 游览 235 旅游安全 80 卫生 140 邮电 20 旅游购物 50 综合管理 200 资源和环境的保护 145 5a景区需达到950分以上 细则二 : 景观质量评分细则 本细则分为资源要素价值与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 九项评价因子, 总分 100 其中资源吸引力 65 市场吸引力为 35

旅游景区评定细则

3,旅游资源价值评价指标是那些

简单点就是旅游资源调查 评估 。\r\n看这个旅游资源具有什么样的资质。。。。\r\n按评价客体的不同分为:①资源本身的评价。主要包括旅游资源的质量特征(如其美感度、奇特度、医疗价值、体育价值等),丰度和集聚程度,环境容量,开发利用现状和开发潜力分析;②开发利用可行性分析。包括气候条件对旅游业的影响(表现为旅游旺季和淡季的节律性变化),环境质量现状,铁路、公路及航空交通现状及交通建设的难易程度,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现状,旅游资源所在的区位距中心城市的距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对发展旅游业的扶持能力;③客源市场分析。包括旅游资源对各层次游客的吸引力,确定目标市场、潜在市场及市场的地理区域。旅游资源评价及其理论研究始于本世纪70年代,评价方法分为两类:①经验分析法。在大量调查、考察的基础上,凭经验进行评价;②定量评价。将评价指标数量化,建立量化模型,一般采用旅游资源质量等级加权,基本公式如右上图。即评价值为各评价指标的标准值ai分别加权后的数值和。旅游资源的多样性、复杂性,给定量评价带来许多困难,纯粹的定量评价往往带有机械性,而单纯的定性评价包含主观成份,只有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做出科学评价。\r\n编辑本段旅游资源评价分类\r\n 对不同地域的旅游资源的组合特点及由此而产生的质和量的差异、对旅游吸引力的大小进行的科学划分。包括确定一定地域范围内旅游资源的类型特征、空间结构、数量和质量等级、开发潜力和开发条件。其目的在于确定旅游资源的开发价值和开发顺序,明确建设方向,是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重要内容。按评价客体的不同分为:\r\n1、 资源本身的评价\r\n 主要包括旅游资源的质量特征(如其美感度、奇特度、医疗价值、体育价值等),丰度和集聚程度,环境容量,开发利用现状和开发潜力分析;\r\n2、 开发利用可行性分析\r\n 包括气候条件对旅游业的影响(表现为旅游旺季和淡季的节律性变化),环境质量现状,铁路、公路及航空交通现状及交通建设的难易程度,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现状,旅游资源所在的区位距中心城市的距离,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对发展旅游业的扶持能力;\r\n3、 客源市场分析\r\n 包括旅游资源对各层次游客的吸引力,确定目标市场、潜在市场及市场的地理区域。旅游资源评价及其理论研究始于本世纪70年代,评价方法分为两类:1经验分析法。在大量调查、考察的基础上,凭经验进行评价;2定量评价。将评价指标数量化,建立量化模型,一般采用旅游资源质量等级加权,基本公式如右上图。即评价值为各评价指标的标准值ai分别加权后的数值和。旅游资源的多样性、复杂性,给定量评价带来许多困难,纯粹的定量评价往往带有机械性,而单纯的定性评价包含主观成份,只有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做出科学评价。

旅游资源价值评价指标是那些

4,旅游资源有哪些划分标准

质、形态、结构、组成成分的外在表现和内在因素,以及单体生成过程、演化历史、人事影响等主要环境因素,提示如下: 1) 外观形态与结构类:旅游资源单体的整体状况、形态和突出(醒目)点;代表形象部分的细节变化;整体色彩和色彩变化、奇异华美现象,装饰艺术特色等;组成单体整体各部分的搭配关系和安排情况,构成单体主体部分的构造细节、构景要素等。 2) 内在性质类:旅游资源单体的特质,如功能特性、历史文化内涵与格调、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经济背景、实际用途等。 3) 组成成分类:构成旅游资源单体的组成物质、建筑材料、原料等。 4) 成因机制与演化过程类:表现旅游资源单体发生、演化过程、演变的时序数值;生成和运行方式,如形成机制、形成年龄和初建时代、废弃时代、发现或制造时间、盛衰变化、历史演变、现代运动过程、生长情况、存在方式、展示演示及活动内容、开放时间等。 5) 规模与体量类:表现旅游资源单体的空间数值如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体积、容积等;个性数值如长度、宽度、高度、深度、直径、周长、进深、面宽、海拔、高差、产值、数量、生长期等;比率关系数值如矿化度、曲度、比降、覆盖度、圆度等。 6) 环境背景类:旅游资源单体周围的境况,包括所处具体位置及外部环境如目前与其共存并成为单体不可分离的自然要素和人文要素,如气候、水文、生物、文物、民族等;影响单体存在与发展的外在条件,如特殊功能、雪线高度、重要战事、主要矿物质等;单体的旅游价值和社会地位、级别、知名度等。 7) 关联事物类:与旅游资源单体形成、演化、存在有密切关系的典型的历史人物与事件等。 ⑦ 旅游区域及进出条件项:包括旅游资源单体所在地区的具体部位、进出交通、与周边旅游集散地和主要旅游区(点)之间的关系等。 ⑧ 保护与开发现状项:旅游资源单体保存现状、保护措施、开发情况等。 ⑨ 共有因子评价问答项:旅游资源单体的观赏游憩价值、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珍稀或奇特程度、规模丰度与几率、完整性、知名度和影响力、适游期和使用范围、污染状况与环境安全。 5.3 旅游资源概查 5.3.1 适用范围和要求 5.3.1.1 适用于了解和掌握特定区域或专门类型的旅游资源调查。 5.3.1.2 要求对涉及到的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调查。 5.3.2 调查技术要点 5.3.2.1 参照旅游资源详查中的各项技术要求。 5.3.2.2 简化工作程序,如不需要成立调查组,调查人员由其参与的项目组织协调委派;资料收集限定在与专门目的所需要的范围;可以不填写或择要填写旅游资源单体调查表等。 6 旅游资源评价 6.1 总体要求 6.1.1 按照本标准的旅游资源分类体系对旅游资源单体进行评价。 6.1.2 本标准采用打分评价方法。 6.1.3 评价主要由调查组完成。 6.2 评价体系 本标准依据旅游资源共有因子综合评价系统 赋分。 本系统设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两个档次。 评价项目为资源要素价值、资源影响力、附加值。 其中: 资源要素价值项目中含观赏游憩使用价值、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珍稀奇特程度、规模、丰度与几率、完整性等5项评价因子。 资源影响力项目中含知名度和影响力、适游期或使用范围等2项评价因子。 附加值含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1项评价因子。 6.3 计分方法 6.3.1 基本分值 6.3.1.1 评价项目和评价因子用量值表示。资源要素价值和资源影响力总分值为100分,其中: 资源要素价值为85分,分配如下:观赏游憩使用价值30分、历史科学文化艺术价值25分、珍稀或奇特程度15分、规模、丰度与几率10分、完整性5分。 资源影响力为15分,其中:知名度和影响力10分、适游期或使用范围5分。 6.3.1.2 附加值中环境保护与环境安全,分正分和负分。 6.3.1.3 每一评价因子分为4个档次,其因子分值相应分为4档。 旅游资源评价赋分标准见表2。 表2 旅游资源评价赋分标准 评价项目 评价因子 评价依据 赋值 资源要素价值(85分) 观赏游憩使用价值(30分)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30-22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21-13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较高的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12-6 全部或其中一项具有一般观赏价值、游憩价值、使用价值。 5-1 历史文化科学艺术价值(25分) 同时或其中一项具有世界意义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25-20 同时或其中一项具有全国意义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19-13 同时或其中一项具有省级意义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 12-6 历史价值、或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或艺术价值具有地区意义。 5-1 珍稀奇特程度(15分) 有大量珍稀物种,或景观异常奇特,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罕见。 15-13 有较多珍稀物种,或景观奇特,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很少见。 12-9 有少量珍稀物种,或景观突出,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少见。 8-4 有个别珍稀物种,或景观比较突出,或此类现象在其他地区较多见。 3-1 规模、丰度与几率(10分)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巨大;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完美、疏密度优良级;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极高。 10-8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较大;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很和谐、疏密度良好;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很高。 7-5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中等;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和谐、疏密度较好;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较高。 4-3 独立型旅游资源单体规模、体量较小;集合型旅游资源单体结构较和谐、疏密度一般;自然景象和人文活动周期性发生或频率较小。 2-1 完整性(5分) 形态与结构保持完整。 5-4

5,4A景区的4A是什么要求的有5A的吗

据了解,我国目前把旅游区(点)质量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4级,依次为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4A级景区是依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与《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初评和推荐,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的。4个级别景区的划分与评定依据景区(点)旅游交通、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通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接待游客数、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品位10个方面数据。回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推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规范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程序,促进旅游景区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7775—2003)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有关评定细则进行。 第三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开业从事旅游经营业务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景区,均可申请参加质量等级评定。 第五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是指对具有独立管理和服务机构的旅游景区进行评定,对园中园、景中景等内部旅游点,不进行单独评定。 第六条 国家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评定细则的制订工作,负责对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国家旅游局组织设立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设立本地区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并报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根据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的委托,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相应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3A级、2A级、1A级旅游景区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委托各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负责评定。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可以向条件成熟的地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再行委托。 4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5A级旅游景区从4A级旅游景区中产生。被公告为4A级旅游景区一年以上的方可申报5A级旅游景区。5A级旅游景区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评定。 第九条 各级旅游景区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按照“创建、申请、评定、公告”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 参加创建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制定创建计划,明确责任目标,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第十一条 旅游景区在创建计划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和细则规定的旅游景区,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并向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提出评定申请。经当地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审核同意,向上一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推荐参加相应质量等级的正式评定。 第十二条 现场评定工作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委派评定小组承担。评定小组采取现场检查、资料审核、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评定工作。 第十三条 现场评定符合标准的旅游景区,由负责评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批准其质量等级,并向社会公告。 第十四条 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适时公告新达标的各级旅游景区名单。 第十五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现场工作由具有相应资格的检查员担负。根据所评定的旅游景区的资源类型与特色,应有一名相应专家作为评定小组成员。 第十六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分为国家级检查员和地方级检查员。国家级检查员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聘任。地方级检查员由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聘任。 第十七条 检查员要接受旅游景区的监督,不得徇私舞弊。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要加强对检查员的监督管理,对有违规行为的检查员取消其检查员资格。 第十八条 被委托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出现违规操作的,上级评定机构可以撤销委托其已获得的最高等级的评定权限。 第十九条 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所评旅游景区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不定期暗访以及社会调查、听取游客意见反馈等方式进行。全面复核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 等级复核工作主要由省级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和实施。全国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计划、有重点进行复核。 第二十一条 经复核达不到要求的,或被游客进行重大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景区,按以下方法作出处理: 1、由相应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对于取消或降低等级的景区,需由相应的评定机构对外公告。 2、旅游景区接到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后,须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情况上报相应的等级评定机构。 3、凡被降低、取消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自降低或取消等级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新的资质等级。 第二十二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权限如下: 1、1A、2A、3A旅游景区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降低或取消等级的通知,须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 2、4A、5A旅游景区达不到标准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并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备案。如认为应作出降低或取消等级的处理,须报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审批。 3、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有权对各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作出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通知的处理,但需事先通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统一制作,由相应评定机构颁发。 第二十四条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牌,须置于旅游景区主要入口最明显位置,并在对外宣传资料中正确标明其等级。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00五年八月五日起施行,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制定的《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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