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慧国际旅游小程序打不开,出国旅游手机打不通也打不出去什么原因
来源:整理 编辑:国外旅游攻略 2023-09-19 20: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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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国旅游手机打不通也打不出去什么原因
1. 请先确定是否有开通国际漫游服务2. 有时会有突然无法接通的状况,请关机五分钟,重新开机即可3. 仍无法使用,建议你在当地购买临时sim卡使用应该是你的手机没有开通相关的业务吧,类似全球通之类的。不过一般出国或者去港澳台旅游都会在当地临时的买电话卡使用,不仅资费便宜而且信号稳定使用起来也很方便,像去台湾的中华电信之类的,你可以看看。1. 请先确定是否有开通国际漫游服务2. 有时会有突然无法接通的状况,请关机五分钟,重新开机即可3. 仍无法使用,建议你在当地购买临时sim卡使用
2,游客到国外旅游买商品算国际贸易吗
算进口,但实际上不计入中国进出口统计里面。旅游买的商品 基本上小货值,大多零关税。远呀!黄仙在九龙中部、海洋公园在港岛南部。不过如果安排得当的话,一天游两处是可以的,就是早上早一点出发就是了。黄大仙庙早上七时便会开庙(解签、祈福档会开九时左右),你可以在罗湖或福田口岸过关,乘港铁东铁线到九龙塘转观塘线,在黄大仙站下车便是黄大仙庙。参拜完毕后可乘港铁到金钟站转乘公园巴士到海洋公园。具体建议行程:0730 – 深圳过关到港坐港铁由「落马洲」站(福田口岸)或「罗湖」站经「九龙塘」到「黄大仙」0830 – 到达黄大仙庙0915 – 参庙完毕,坐港铁到「金钟」0940 – 到达「金钟」站,转乘乐园巴士到海洋公园 (1030到达)票务建议:1) 如果你只在香港逗留两天,可在港铁车站买「游客过境旅游票」,每张120元,可在两天内来回深、港一次(两程)及无限次乘搭港铁往来其它站点。2) 到金钟站后可找「港铁旅游」柜位,他们不时有特价的海洋公园门票,会比直接到公园买便宜
3,怎么才可以开个旅行社要提供什么资料要办什么手续
开办旅行社必须的条件:一,拥有固定的营业场地。二,必要的办公设施。即: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等等。三,拥有旅游部门颁发的持证人员,总经理一人;部门经理一人;导游员二人;助理会计师一人。四,注册资金开办国内旅行社需注册金30万元;开办国际旅行社需注册金不少于150万元。五,缴纳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20万元;国际旅行社可办理出境业务的140万元。六,开办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旅游管理部门批准。开办国际旅行社需向地市一级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上报省和国家旅游局批准。七,开办旅行社,需提交的文件1、开办旅行社申请书;2、设立旅行社的市场调查报告;3、旅行社章程4、旅行社经理、部门经理履历表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5、银行开户注册会计或审计事务所出具银行出资证明;6、营业固定场地的房产或租赁证明;7、旅行社人员名单;以上材料准备齐全之后就可以到旅游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旅游局上报省旅游局主管部门;属于开办国际旅行社的,需由省旅游局上报国家旅游局批准。当你拿到省旅游局办法的《旅游经营许可证》之后,凭此就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领取《法人营业执照》,至此,就可以开张营业了。
4,开个小点的旅行社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开办国内旅行社指南
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
2、县级旅游局的初审意见、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
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
5、旅行社章程。
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经营场所证明。
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
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局提交申请,经县级以上旅游局审核后,由设区市旅游局报省旅游局审批。
省旅游局原则上每季度第二个月下旬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1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申请开办国际旅行社指南
1、拟设立旅行社的申请书。
2、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留名称核准。
4、设立旅行社的可行性报告。
5、旅行社章程。
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7、经营场所证明。
8、《申报旅行社技术报告书》。
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拟开办旅行社向所在设区市旅游局提交申请,经设区市旅游局初审后报省旅游局审核,省旅游局审核后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四、承诺时限:
省旅游局原则上随时受理各设区市旅游局的申报材料,并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国家旅游局审批。
批准后,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60万元,并按规定在60个工作日内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5,如何挂靠别人公司开旅行社
一、旅行社挂靠经营的方法和弊端 1.旅行社挂靠经营的方法 旅行社挂靠经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其他企业法人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允许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法人为被挂靠人;使用被挂靠企业法人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为挂靠人。在旅游业中,各挂靠社对外自称是某旅行社的某个营业部(如国内部、外联部、业务部等等),每年向被挂靠社交付一定款额的保证金或按经营比例交纳“管理费”,被挂靠社则转让其企业性质和名称。各“营业部”在经营中均独立核算、自设账户、自备护照、自持公章和财务章,形成非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2.旅行社挂靠经营的弊端 经营挂靠社的人员中,有一些是从大的正规旅行社中跳出来“单干”的,他们有一定的客户群和从事旅游业务的经验,但大部分人员则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往往是“打一枪,换一地”,出现问题则马上作鸟兽散。因此,这种经营方式存在着多种弊端,主要表现在: (1)权利义务的不对等,给被挂靠社带来了经营风险。从表面上看,采取挂靠经营方式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但实际上,挂靠社在对外经营活动中,是合同的实际主体,享受合同权利,承担义务;被挂靠社是挂靠社对外名义主体,不享有对外经营合同的权利,也不承担相应义务。当一旦发生经济纠纷,第三方必然首先向作为合同主体的被挂靠企业法人追偿,此时体现的是被挂靠企业法人在承担义务上具有优先性。因此,挂靠社不用承担任何经济风险,只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被挂靠社只享有收取相对较少数额的固定收益的权利,却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债务、投诉等经营上的风险和义务。 (2)服务质量存在不确定性,消费者权益无法保证。一些挂靠社仅是租借宾馆的一个房间或一个临街的门面房,两张桌子一部传真机,为招徕顾客,千方百计压低报价,为了不做亏本生意只能在团队行程中做文章以获得盈利。若收的客人不能达到盈亏平衡点时,则几家旅行社的客人拼在一起做散客拼团,即所谓“卖猪仔”。笔者曾在一个风景区工作过,当问起游客是哪个旅行社的客人时,游客有时会说:“不知道,一大早上车已被卖过几次了。人家只说跟那个导游走。”这样的旅游行程顺畅则已,若有什么意外,游客都不知去哪里投诉,何谈权益保障。 (3)恶性竞争削弱内资旅行社的竞争能力。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的旅游市场体系与国际旅游市场体系将会全面对接。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的承诺,在2003年年底以前允许外商在中外合资旅行社中控股(这点中国已经提前做到);在2005年年底以前,允许外商在我国成立独资旅行社(以上两点中国已经提前做到)。与在规模、人才、信息技术、管理经验上均具备完善的经营运作体系的外资社相比,我国的旅行社则是“小、散、弱、差”。旅行社“营业部”数量的增加则进一步加剧了旅游行业中的混乱局面。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加之竞相压价,如何能形成一个城市旅游接待业的品牌呢?又何谈与国际接轨呢?因此这种内耗的必然是削弱内资旅行社的竞争能力。 (4)逃漏国家税收。营业部单独进行税务登记,旅行社既缺乏将其税收统一交纳的热情,也缺乏营业部税赋缴纳的监督,相当多营业部存在假账目、假报表,其对税务部门或报零收入或报亏。因此形成税务部门和旅行社两不管的真空地带,逃漏税的空间很大。 (5)不利于旅行社人力资源的管理。这种营业部的经营形式给挂靠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挂靠与被挂靠双方都是心照不宣的。因此,一些大社中的业务骨干,难免会对“单干”有所向往,在客户群、人际关系、经济实力等条件成熟时,付诸实施,使旅行社这个本就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更是“岁岁年年人不同”。二、旅行社挂靠经营方式形成的原因 1.双方经济利益的驱动 从挂靠经营者角度来说,申请挂靠的人多是多年从事旅游行业的旅行社业务人员或一些“老导游”。他们大多是有稳定的客户群作保障,有一定的业务功底作基础,也有一定的资金,但还不足以向旅游局交纳质量保证金,或者交纳以后,再无流动资金,无法正常开展业务,怎么办?申请挂靠在一个大社下,解决掉这些障碍,并且挂靠在大的国际社下,既有响亮的招牌,又能做出境业务,而这一块的利润率要远大于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利润率。 从被挂靠社的角度来看,向旅游局交纳的质保金占用了旅行社大量的资金,想要开拓市场,也要资金的投入。而向挂靠者出借经营资质,通过收取可观的管理费,则可以缓解资金方面的压力。 2.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评价标准过于单一 旅行社每年接待游客的数量是旅游行政部门对旅行社年度排名的主要评判依据。这就促使各旅行社把挂靠自己的各营业部的业务量也合并到自己的报表中,作为自己在收入和接待人数方面的数据来源上报旅游行政部门,以保证自己在地方乃至全国的行业排名。这种单一依据的评价模式又怎能不促使挂靠营业的“遍地开花”呢? 三、对于旅行社挂靠经营方式的解决对策 1.建立企业诚信机制,改革旅行社评价标准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为各个旅行社建立诚信档案,一旦发现旅行社有违法转让资质的行为,则给旅行社降低一个诚信档次,给予经济处罚并向社会通报。改革对旅行社的评价标准,除了以接待数量和营业收入为依据外,还要对旅行社的诚信状况、服务质量、游客投诉加以综合量化考核,以此作为旅行社行业排名的依据。 2.完善监督机制 建立举报制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尽可能多的向受众提供信息,引导游客和居民正确消费,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鼓励对于挂靠行为的举报,同时注意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及时查处违法经营。 3.对旅行社行业加以引导,鼓励有一定条件的挂靠营业部合法经营 随着法规的不断完善,挂靠经营模式不可能长期存在,对于不少的挂靠者,他们在挂靠别人的同时也在不断发展完善自我,争取独立经营。随着我国的入世,对外资旅行社承诺的逐步兑现,外资旅行社进入中国市场的脚步不断加快,如果一味对内资社加以限制,也不利于促进我国旅行社业的发展。可以参照中旅总社的“控股并购”模式或广之旅的“品牌特许加盟”模式对各挂靠营业部加以引导,使其成为各旅行社的分社或报名收客点,走国外大批发商与小零售商的垂直分工路线。 在外资加速进入中国旅游市场的今天,国内的、尤其是有一定规模与声望的旅游社,若仍然以自己的挂靠社经营业务的简单累加来巩固自己在行业中的排名与地们,则无异于“杀鸡取卵”。虽然旅行社集团化经营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但必将是我国旅行社业未来发展与壮大、并与外资社竞争的主要途径。首先经过挂靠旅行社的认同,到当地的旅游局办理相关手续,一年交挂靠费用,挂靠费用得多少要看你挂靠的旅行社在当地的信誉度,好的旅行社费用要多,一般的旅行社会少一些,不过好的旅行社是绝对不允许你在离他很近的地方开的,因为会妨碍到他的业务量,虽然是挂靠,但业务都是独立操作。挂靠的话不需要注册资金,一般开旅行社的注册资金最少是10万元,挂靠不用交注册资金!挂靠和自己注册成立品牌各有其利弊:1.挂靠的有利方面:一、前期投资小很多,但也分为营业部和分社两种:1.营业部资质接受公司委托,依法接洽业务。(就是具备收客资格,可以收散客,签合同,订房订车订导游都没问题,但是不具备独立组团资质。营业部的好处是投资小,如果挂靠方不收你租金或者保证金的话,每年在运营方面的开支成本几乎是没有。(至于租金方面,这个因人而异,看你谈的怎么样了,有些社需要你收客给他的,那就可以谈免除租金方面的事宜了).2.分社资质可以合法开展业务,拥有自己的税务机,需要向旅游局缴纳5w的质量保证金。分社的好处是:各项资质健全,自己组团也不用偷偷摸摸的,相对于自己注册品牌资金成本要少很多。相对于营业部也会风险小很多。2.挂靠的弊方面:1.品牌宣传方面你对外宣传都是别人的品牌,做的再成功也能是利,做不到名利双收。不能长效发展。2.合作方面比如你想和当地的网站联合起来做一些活动,这时候你就必须经过总部的同意才行。还可能会涉及到利益分配方面的事情,比较麻烦。现在旅游产业正处于风口和拐点之间,既失去了原先的巨大利润,又迎来互联网企业的激烈角逐,更面临着市场规范化的考验,应该是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关键时刻。1. 问清楚你在开展业务时遇到各种问题时怎么办, 该旅行社对你负什么责任, 此时你一定要提出你所有的问题、供应商等等。 与这个旅行社的经理谈“关于加盟旅行社的”想法、资源上的要清楚,你要对旅行社负什么责任、地接社、批发商, 然后找到你们当地的一家旅行社,财务上的要清楚, 他会告诉你具体的方法先想好你要做什么样的旅游业务。2. 1.旅行社挂靠经营的方法3. 旅行社挂靠经营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在一定时期内使用其他企业法人名义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允许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使用自己名义的企业法人为被挂靠人;使用被挂靠企业法人对外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公民为挂靠人。在旅游业中,各挂靠社对外自称是某旅行社的某个营业部(如国内部、外联部、业务部等等),每年向被挂靠社交付一定款额的保证金或按经营比例交纳“管理费”,被挂靠社则转让其企业性质和名称。各“营业部”在经营中均独立核算、自设账户、自备护照、自持公章和财务章,形成非独立法人的经济实体。4. 2.旅行社挂靠经营的弊端5. 经营挂靠社的人员中,有一些是从大的正规旅行社中跳出来“单干”的,他们有一定的客户群和从事旅游业务的经验,但大部分人员则素质较低,法制观念淡薄,往往是“打一枪,换一地”,出现问题则马上作鸟兽散。因此,这种经营方式存在着多种弊端,主要表现在:6. (1)权利义务的不对等,给被挂靠社带来了经营风险。从表面上看,采取挂靠经营方式对双方都是有利的。但实际上,挂靠社在对外经营活动中,是合同的实际主体,享受合同权利,承担义务;被挂靠社是挂靠社对外名义主体,不享有对外经营合同的权利,也不承担相应义务。当一旦发生经济纠纷,第三方必然首先向作为合同主体的被挂靠企业法人追偿,此时体现的是被挂靠企业法人在承担义务上具有优先性。因此,挂靠社不用承担任何经济风险,只要缴纳一定的管理费;被挂靠社只享有收取相对较少数额的固定收益的权利,却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债务、投诉等经营上的风险和义务。7. (2)服务质量存在不确定性,消费者权益无法保证。一些挂靠社仅是租借宾馆的一个房间或一个临街的门面房,两张桌子一部传真机,为招徕顾客,千方百计压低报价,为了不做亏本生意只能在团队行程中做文章以获得盈利。若收的客人不能达到盈亏平衡点时,则几家旅行社的客人拼在一起做散客拼团,即所谓“卖猪仔”。笔者曾在一个风景区工作过,当问起游客是哪个旅行社的客人时,游客有时会说:“不知道,一大早上车已被卖过几次了。人家只说跟那个导游走。”这样的旅游行程顺畅则已,若有什么意外,游客都不知去哪里投诉,何谈权益保障。8. (3)恶性竞争削弱内资旅行社的竞争能力。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内的旅游市场体系与国际旅游市场体系将会全面对接。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的承诺,在2003年年底以前允许外商在中外合资旅行社中控股(这点中国已经提前做到);在2005年年底以前,允许外商在我国成立独资旅行社(以上两点中国已经提前做到)。与在规模、人才、信息技术、管理经验上均具备完善的经营运作体系的外资社相比,我国的旅行社则是“小、散、弱、差”。旅行社“营业部”数量的增加则进一步加剧了旅游行业中的混乱局面。从业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加之竞相压价,如何能形成一个城市旅游接待业的品牌呢?又何谈与国际接轨呢?因此这种内耗的必然是削弱内资旅行社的竞争能力。9. (4)逃漏国家税收。营业部单独进行税务登记,旅行社既缺乏将其税收统一交纳的热情,也缺乏营业部税赋缴纳的监督,相当多营业部存在假账目、假报表,其对税务部门或报零收入或报亏。因此形成税务部门和旅行社两不管的真空地带,逃漏税的空间很大。10. (5)不利于旅行社人力资源的管理。这种营业部的经营形式给挂靠人带来的经济利益,对于挂靠与被挂靠双方都是心照不宣的。因此,一些大社中的业务骨干,难免会对“单干”有所向往,在客户群、人际关系、经济实力等条件成熟时,付诸实施,使旅行社这个本就人员流动性较大的行业更是“岁岁年年人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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